眉山市既有住宅电梯增设超市各使用主体:
眉山市既有住宅电梯增设企业超市(以下简称:电梯超市)经申报、筛选、公示形成了《眉山市既有住宅电梯增设企业超市名单》(第一批),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使用说明
(一)电梯超市提供信息供各主体(含既有住宅电梯增设群众及其他电梯安装实施主体)在既有住宅电梯加装选择安装企业时自主查阅、自由选择,不作为其他用途使用。
(二)充分发挥业主作为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实施主体作用,业主可根据自身需要自主选择进入电梯超市内的企业,也可依法、公平选择未进入电梯超市但符合市场监管部门特种设备管理要求的企业。
二、免责声明
各主体使用电梯超市均应仔细阅读、知晓、接受并愿意执行本声明全部内容,未阅读、不知晓、不接受本声明内容可不予使用;一经选择进入电梯超市内企业的,视为已阅读、知晓并自愿接受、执行本声明全部内容。
(一)电梯超市系由各既有住宅电梯增设企业自主、诚信申报并提交《电梯超市入市资料如实承诺书》《信用信息报告》等资料,企业对提交、展示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我协会仅对企业提交资料进行筛选、整理,若各使用主体发现资料存在篡改、伪造等情形的,应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各行政主管部门反馈依法处理,并及时告知我协会。
(二)各主体应依法与电梯超市内企业签订商务合同,约定企业资质情况、电梯配置及参数、合同价款及给与优惠幅度、 售后服务、安全管理、各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电梯超市企业优惠服务承诺》仅为企业提供要约邀请展示,最终商务条款以各主体与电梯超市内企业签订商务合同为准,电梯超市提供信息仅供各主体参考。
三、运行规则
(一)进入电梯超市企业不得无故退出,若因主客观原因需退出,应提前15日书面告知眉山市物业服务协会。
(二)电梯超市原则上每年上下半年更新,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可适时更新,相关情况在眉山房产网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日。
(三)超市除名规则。
有以下情形之一查证属实的,将从电梯超市下架:
1.企业信息弄虚作假、隐瞒事实、以假冒真的。
2.企业出现不良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者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3.接受业主委托签订商务合同后,未按时按约定内容履约经协调仍未按时按约定履约且拒不配合业主代表做好群众工作的。
4.拖欠民工工资且未及时妥善处理的。
5.签订商务合同时承诺的相关优惠服务承诺未兑现的。
眉山市物业服务协会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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